通知公告
关于举办初级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前培训的通知

关于举办初级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

考前培训的通知

 

各县(市)区体育行政部门,各游泳场所:

为加强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的管理,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,根据国务院颁布的《全民健身条例》和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的《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》的规定。经研究决定,将于2017年9月举办初级游泳救生员培训班暨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培训班。本次培训由省体育局批准的省级体育行业特有职业培训基地—蚌埠市体育中学承办。参训人员经培训、鉴定合格后,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。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本辖区游泳场所相关人员报名参加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培训鉴定考核时间及地点

1.培训时间:2017年9月27日—29日

2.鉴定考核时间:2017年9月29日下午(理论)

2017年9月30日全天(实操)

3.培训地点:蚌埠市健翔体育俱乐部 (蚌埠市禹会区华光大道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北侧)

二、培训对象

1.经营性游泳场所从事或准备从事游泳救生和指导培训工作的人员。

2.报考社会体育指导员(游泳)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者,必须首先考取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。

三、申报条件

1.具有初中以上学历,年龄16至65周岁。

2.参加培训人员必须能连续游200米(不限泳姿)。

3.申报国家职业技能资格的学员应具有25米速度游(男20秒、女22秒)及20米潜泳(蹬边出发,不能浮在水面)游泳技能并参加过游泳救生员培训班且培训合格者。

四、鉴定方式

游泳救生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分为理论和技能。对理论和技能考试均达到60分以上者,将获得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、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。

五、培训鉴定费用

1.参加培训鉴定的考生食宿费自理。

2.培训费:700元/人(含教材费)。

3.考试鉴定费:160元/人。

4.救生员年审注册费:50元(不提供发票)

六、报名办法及流程

(一)报名时间:游泳救生员为2017年8月21日–9月26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
(二)报名办法及流程:

1.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,第一阶段为网上预报名并打印报名表,第二阶段为现场确认(报到当天)。

2.请考生首先进行网上(网址:www.sportosta.org.cn暨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网络管理平台)注册报名(温馨提示:请各位考生在注册后,务必牢记自己的账号和密码,以便后续的二次确认和将来的升级考试所需)。网上报名成功后,请考生重新登录报名网站,打印报名表,然后务必将自己的姓名、网报号和确认码以短信方式发送至手机13956399260(杨老师)、13505520911(郭老师),以便完成第二次确认。(注:网上报名操作时,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,务必保证照片清晰、可辨认,照片大小为小2寸,格式为jpg,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—45kb之间,注:照片输入格内有提示)。

3.报到时交纳培训费、鉴定考试费,填写《中国救生协会游泳救生员注册证书信息表》,另交小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。考生确认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、网上报名表,进行现场报到。

(三)确认报名地址:蚌埠市健翔体育俱乐部(蚌埠市禹会区华光大道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北侧)

联系人:杨老师13956399260  郭老师13505520911

联系电话:0552-2040755

七、其他

1.经营性游泳场所必须按照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游泳救生员,游泳救生员必须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上岗,省、市体育行政部门将适时进行执法检查,不合格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。

2.游泳救生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年审注册制度。

3.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9月27日上午8:30-11:30到蚌埠市健翔体育俱乐部(地址:蚌埠市禹会区华光大道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北侧)报到。

4.请学员自备游泳装备。

 

2017年8月18日